各科、室、队,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生产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: 为加强对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监管,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,决定对全县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生产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(一)指导思想。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,全面整顿和规范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促进我县医药经济持续、健康发展。 (二)工作目标。坚持加强领导,责任明确;全面整治,突出重点;强化自律,促进规范的原则。上下联动,分段实施、纵深推进,使中药材、中药饮片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;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;使行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,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。 二、检查时间: 本次专项检查从2010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。 二、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。主要通过检查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场所及查阅、复制有关合同、票据、账簿和其他资料的方式进行。 四、检查内容及重点 (一)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具有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,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,厂区环境是否符合规定,设备是否运行良好,物料管理是否规范,是否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组织生产,各项记录资料是否齐全真实。 (二)检查生产企业是否超范围生产其他药品;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质量不合格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。 (三)检查各有关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材、中药饮片,购进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包装是否符合规定 。 (四)检查中药材、中药饮片是否有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的行为。 五、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