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,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,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,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、安全、祥和的节日,临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。
一、突出重点,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。各稽查队要紧密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特点,加强对旅游景点、庙会、游园会、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的重点场所、重点环节、重点时段、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。特别是对中小学、幼儿园食堂等各类食堂进行全面检查。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、“午夜饭”、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。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、操作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,负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。
二、强化监管,切实规范药品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。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、医疗机构生产制剂、中药饮片尤其是滋补类中药饮片的监督检查,加强对生物制品、血液制品、中药注射剂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。加强对重点场所、重点环节、重点时段、重大活动的药品安全监管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。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防止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,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。
三、加强检查,切实保障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。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特点开展保健食品、化妆品专项检查,以商场、超市、化妆品专营店为重点,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的合法性、产品质量、进货渠道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。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,依法责令停业,并严肃处理。
四、积极应对,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。成立应急处置组织,部署足够应急力量,坚持节日巡查,及时处理群众举报(举报投诉电话:3165759),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。
五、加强领导,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。各稽查中队、镇街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尽职尽责,深入分析、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,强化督导检查,落实各项措施,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,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。
六、通过网站、短信平台及时向镇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、餐饮食品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布信息,提醒企业切实负起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。